关于2012年推免生参加复试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2012年推免工作进度安排,我校推免生工作已进入复试阶段,现将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9月22日(星期四)上午8:00
二、地点:本部B区研究生楼一楼大厅签到
三、内容:专业课面试及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核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学生证以备检查
2、凡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附件:《我校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我校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不断创新推免生工作机制,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等方面的有效引导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结合所在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
二、复试对象
经各学院推荐公示后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拟推免学生。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
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最新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能;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考查;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其他
1、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的产生由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排名确定,复试总成绩由初选成绩和复试成绩经加权后相加得出。
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初选成绩*60%+复试成绩*40%
2、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时间控制在20分钟。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