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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党总支委员职责分工

阅读次数:     日期:2013-03-05

  化工学院党总支委员职责分工

  总支委员会成员:

  总支书记:李嗣丞(全面负责党务工作、纪检及工会工作)

  统战委员:刘万毅(负责统战及群团工作)

  组织委员:李学强(主要负责组织发展工作)

  宣传委员:潘 瑞(负责学院学生党建、理论学习等宣传工作)

  青工委员:任建林(负责青年工作)

  一、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研究决定党内重大事项,并负责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经验的总结。

  3、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干部民主生活制度,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和团结。

  4、负责组织党员和师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传达和贯彻。

  5、关心和领导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开展工作。

  6、经常调查分析党员和师生的思想动态,及时提出宣传、教育的原则意见,供党总支讨论决策,并密切党群关系,重点做好中层以上干部的思想工作。

  7、积极参加学院行政召开的院务会议、办公会议,并主动配合,支持正副院长开展工作。

  二、组织委员的职责

  组织委员是党总支委员会中负责组织工作的成员。在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总支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的有关工作。

  4、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对党员和群众进行保密观念教育,协助行政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了解掌握安全保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报告。

  三、宣传委员的职责

  宣传委员是党总支委员会中负责宣传工作的成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员和师生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订学习计划,提出政治理论学习建议,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理论;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等;学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

  2、积极做好宣传鼓动工作,组织协调宣传力量,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橱窗等宣传阵地,宣传学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

  3、具体指导、协调团委、学生会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师生的精神生活。

  四、统战委员的职责

  统战委员是党总支委员会中负责统战工作的成员。在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安排党员与统战对象交朋友,满腔热忱地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协调一致搞好学院各项工作。

  五、青工委员的职责

  青工委员是党总支委员会中负责青年工作的成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理论;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管理知识等一切需要学习的知识,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建功立业的本领。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党总支关于青年工作的要求,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指导青年教工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3、发动青年团员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活跃文化生活,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学院的改革发展作贡献。

  六、纪检委员的职责

  纪检委员是党总支委员会中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成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国法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3、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受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勤奋学习。

  5、按照上级要求,实事求是地及时申报处级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

  6、经常向院党总支委员会汇报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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