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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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预备党员管理规定

阅读次数:     日期:2011-01-20

  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着重考察其入党以后是否有意识的加强党性培养;是否认真参加党内的各项活动;理论水平、思想修养是否有了较大提高;是否能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是否在学生中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能针对入党时支部提出的缺点,有意识地加以克服、改正;是否采取了具体措施,有何成效;在党内生活中是否勇于解剖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是否在业务学习上勤奋努力更上一层楼;是否在学风建设中发挥了作用;是否对组织交办的工作能积极完成;是否及时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是否广泛联系同学,自觉成为学生各方面的榜样。

  一、具体要求

  1、预备党员要认真参加每周一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活动)。

  2、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按照“入党前后一个样,入党后比入党前更上一层楼”的要求,做到“工作达一流,学习上档次”、“帮一名同学,创一个文明宿舍,每月写一篇理论学习体会,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每学期交一份调查报告”。

  3、預备党员每一个月向支部书面汇报所联系的培养对象的情况,以及自己工作情况。

  4、预备党员要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中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活风气,提高支部战斗力。

  5、党支部应及时对预备党员在“党性、奉献、学习、进步”四个方面作出讲评,评比结果作为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考核的基础。

  6、党支部经常把党员情况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设立学生意见箱,及时了解学生对党员的反映和意见。并在公寓社区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承担相应职责;

  7、每学期在学生中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民意测验,了解预备党员各方面的情况,以此做基础,每学期支部为预备党员作一次半年鉴定,将其作为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

  二、推迟转正

  1、没有按期上交思想汇报;

  2、没有按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3、班级中出现不良事故,而党员未及时发现或发现了没有及时汇报而酿成重大事故的;

  4、所在宿舍被评为两次以上脏、乱、差宿舍者(含两次);

  5、没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民主评议中同意按期转正的正式党员人数未达总人数2/3以上者;

  6、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活动等缺席1/6、请假1/5以上者;

  7、没有很好的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任务者;

  8、负责的帮助的同学在学习、生活、纪律等方面有重大问题者;

  9、不能有效落实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所承担“一对一”的工作任务者;

  10、学习成绩、党群关系下降和恶化者。

  三、责令退党

  1、在预备期内有违纪行为;

  2、班级多数同学认为他没有发挥党员表率作用的;

  3、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活动等缺席1/4、请假1/3以上者;

  4、不能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者;

  5、党章规定的其它原因。

  四、备注

  此规定解释权在学院党总支,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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