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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及工作分工

阅读次数:     日期:2018-05-10

 

工作职责  

 

学院分工会在院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服务于全院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于全院教职工,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院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与考核。
二、配合院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学院办学不断上水平、创一流。
三、代表和组织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形式,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院校务公开。承担学院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的筹备与召开工作,以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
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与形式,教育与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尤其要大力加强以师德师风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做好各类师德先进的推荐、评选与表彰工作。
五、努力满足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娱、体育、休养等活动。组建并管理好各类教职工文体社团,办好“教工之家”。引导教职工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六、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努力多为教职工办实事与好事,依法维护他们的各种合法权益。要及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与要求,积极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坚持 “十必访”规定。
七、关心并维护女教工合法权益。开展具有特色的各类活动,不断提高全院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八、根据工会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健全经费预算、决算和审查监督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并管理好工会的财产与设施。
九、加强工会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与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十、完成院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分工  

 

工会主席:蔡超  

 

主持工会全面工作。根据上级工会的统一规定,在勤俭节约和保证需要的原则下,依靠教工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及时向工会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  

 

女工委员:苏艳  

 

围绕中心任务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对女教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努力提高女教工自身素质。负责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维护女教工在政治、社会和家庭方面的权利。参与涉及女教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女教工情况,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呼声,尽力为女教工排忧解难。  

 

组织委员:杨庆凤  

 

协助工会主席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并保管好工会组织的档案资料。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及工会优秀干部的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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