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 2016年3月7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学院党政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李嗣丞书记 主持学院和重点实验室党委工作。负责研究生管理工作。联系制药工程系。
刘万毅院长 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学院人事和财务工作。分管学院办公室。联系化工系。
郭庆杰副院长 协助院长负责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学位点建设。负责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建设。
潘瑞副书记 协助书记负责学院宣传工作、本科生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本科生管理工作。分管学生工作办公室。
任建林副院长 协助院长负责业绩考核管理工作。分管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建设与运行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社会服务和校友工作。联系实验中心。
倪刚副院长 协助院长负责本科教学工作。负责本科生实习实践、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分工内的宣传工作。分管教学科研办公室工作。联系化学系。
杨金会副院长 协助院长负责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培养、科研工作。负责对外联络、科技服务地方、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以及分工内的宣传工作。联系应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