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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3年度“宁夏‘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3-09-02

关于申报2013年度“宁夏‘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是中组部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开展的一项区域性人才培养工作计划,以资助科研项目的形式,支持以优秀青年科技骨干为带头人的创新团队,通过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科研实践,培养和造就一批热爱西部、扎根西部、奉献西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科技骨干人才,形成一批团结协作、作风过硬的科技团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作用。

现将2013年度宁夏“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指标及资助额度

1.宁夏地区“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类别为地方科研项目,我校限报5项,预算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

2.入选者要有所在单位工作条件的保障和不低于20%的经费匹配支持。

二、基本条件

1.项目申请者应在本单位有正式岗位或已签订正式劳务合同。热爱西部,为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努力拼搏。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好的科研工作积累,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2.申请的科研项目需具有创新性、科学意义及可行性,以“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项目优先支持;进入银川科技园的院地合作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3.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再申请。

4.该计划通过资助科研项目的形式,支持以优秀青年科技骨干为带头人的创新团队,团队应为5人及其以上、年龄与专业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团队中应有中科院研究单位的科研人员参加。

5.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计划等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参加申报。

6.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间不能调离所在单位(要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请人请将申请书和项目一览表电子版于2013年9月6日前发送至:haiying@nxu.edu.cn,过期不予受理。科技处审核遴选5项后统一提交到科技厅,经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再通知报送纸质申请书,进入评审程序。

四、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由宁夏科技厅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与初筛。

2.报告答辩:通过审核、初筛的项目申请人作报告答辩(时间、地点待定)。报告时间为10分钟(PPT形式),评审专家提问5分钟。

汇报内容:选题意义、项目团队组成及人才培养计划、主要内容及技术路线、创新性、年度进展、经费预算、预期成果及与地方经济相关性等。

3.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讨论、评审。

4.上报中国科学院审批。

联系人:胡海英

电话:2061351(6351)

科技处

2013年9月2日

附:1.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请表

2.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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