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个人申请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工作开始进行,请严格按照《我校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实施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学分。
1、申请对象:2019届、2020届未达到创新学分要求的学生;2017级在校生。
2、《我校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学期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个人申请表需手填后确认签字。
3、同一项目内容的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只能记载最高学分,不得累加。例如:同时参加多个社团的、参加多个其他社会实践课外活动的,创新学分不累加。
4、其他事项参见《我校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实施暂行办法》。
请2017级班委在9月15日之前将各班《我校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申请表》纸质版及《我校创新能力实践学分汇总表》电子版交至教科办。交纸质版申请书时,一式一份装订(个人的申请表与证明材料装订在一起),电子版汇总表统计时应将同一学生项目统计在一起。
学院
2020年9月8日